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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 教

(内容来源:中央统战部网站)


宗 教

 

一、宗教的本质是什么?

宗教的本质是宗教学最基本的理论问题,回答“宗教是什么”的问题。近百年来,随着宗教学的发展,宗教学者从不同的立场和角度,应用不同的观点和方法去研究宗教,对宗教所下的定义日趋多样化。

在近代宗教学中,对于宗教的研究有三种方法和倾向最有影响,一是宗教人类学和宗教历史学,二是宗教心理学,三是宗教社会学。它们对宗教的本质和基本特性问题的看法各有侧重,在此基础上对宗教提出了不同的界说。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对宗教概念的理解,具有深刻的科学性。对于“宗教是什么”这个问题,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曾在自己的著作中不止一次地提出了回答。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对宗教的本质进行了论述,“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这段话高度概括、深刻揭示了宗教之所以为宗教的本质规定性,并把宗教与其他社会意识形式区别开来,包含着非常丰富的内容:一、说明了宗教作为意识形式的本质特征“一切宗教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宗教信仰和崇拜的对象都是幻想出来的东西,客观上不存在。二、揭示了宗教幻想的内容和对象乃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这就说明宗教信仰和崇拜的对象并不是什么超出经验之外、不可捉摸的神秘权能,而是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但却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三、说明了宗教观念采取了“超人间化”的特殊表现形式,这就是说,这些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反映在人们的头脑中,并不直接以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这些“人间力量”所固有的形式表现出来,而是表现为“超人间”力量的形式,因而具有超自然、超人间的神圣性。四、它说明了人间力量超人间化的原因,揭示了宗教观念的世俗基础和客观根源。

二、宗教有哪几个基本要素?

宗教不仅是主观的观念,而且是客观存在的社会事实;宗教不仅是个人对某种超自然力量的信仰,而且是某种与社会结构密切相关的非常现实的社会力量。宗教作为一种客观的社会现象,它具有构成宗教所特有的基本要素。宗教的基本要素为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两部分。宗教的内在因素有两种内容:

一、宗教的观念和思想。各种宗教都有一套说明其信仰的观念,甚至形成一套论证其信仰的观念体系,构成完整的宗教世界观。它是宗教行为的内在根据,是宗教组织借以建立信仰体制的骨架,对整个宗教体系的构成起着基础性的作用。

二、宗教的感情或体验。宗教信仰者对各种超自然、超人间的神圣力量、神灵神性等神性物的信仰,既可在信仰者心中表现为一定的观念形态和概念形式,也可在情绪上引起种种反应,激发起信仰者所谓"宗教感情"。宗教的外在要素主要内容也可分为两种:一、宗教的行为和活动。宗教信仰者内在的宗教体验和宗教观念通过外在的身体动作和语言形式表现出来的宗教行为。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各种形式在各种宗教中都经历了从自发到自觉,从分散化到规范化的过程。归结起来,主要的宗教行为有巫术、宗教禁忌、祈祷献祭、宗教礼仪等。这些宗教行为作为宗教体验和宗教观念之外在表现,从不同方面反映了宗教的本质。二、宗教的组织和制度。宗教组织是宗教徒在其中过宗教生活并通过它进行宗教活动的机构、团体、会社、社区或其他形式的群体。宗教制度是维系这种群体,规范宗教生活,指导宗教活动的规章、教法、体制、惯例和传统等的总称。一个比较完整的成型的宗教,便是上述内外四种因素的综合。

三、宗教如何分类?

19世纪以来的西方宗教学非常重视宗教分类方法的研究和应用,努力按照各种宗教的共同特征进行宗教分类,以求发现宗教和宗教现象的各种类型。宗教分类的关键,在于我们据以分类的原理或原则是否正确。一种被实践证明为科学的、正确的分类原理,实质上乃是关于对象之不同层次的本质和规律的正确反映。所以,分类原理的发展和提出,是从杂多性的感性认识到统一性的理性认识的进化,也是从认识事物之现象到认识事物之本质的发展。在宗教研究领域,已有不少宗教学家提出了各具特色的宗教分类的方案和原理。不同的分类原理反映了不同的宗教观。各种分类方法及其原理都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宗教的特性,有助于加深我们对宗教的本质和规律的认识,促进宗教学的发展。西方宗教学者对宗教的分类有地理学的分类、人种学-语言学的分类、进化论的分类以及现象学的分类。

马克思、恩格斯创建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把自然、社会和人类历史视为不断发展的过程,历史唯物主义则说明了人类社会和历史发展的动因和规律。以这种科学世界观为原理和方法,恩格斯具体阐述了宗教发展的历史进程以及宗教在不同历史阶段所展现的历史形态,为马克思主义的宗教分类作出了完整的说明。对于宗教发展的历史性分类,恩格斯提出三种不同的说法,第一种是从“自发的宗教”到“人为的宗教”;第二种是从“部落宗教”到“民族宗教”再到“世界宗教”;第三种是从“自然宗教”到“多神教”再到“一神教”。恩格斯的三种提法,可以作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对宗教发展过程的历史形态的三种分类。三种分类基本上是从不同角度对同一的宗教发展过程所做的历史性说明。这三种发展系列之间并不是一一相当、完全同步进行的。宗教发展史的过程和宗教历史形态的演变在不同的民族和国家间有不同的情况和特点。对一个宗教如何分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四、宗教是怎么起源的?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它既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恒的,而是有它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对于宗教的起源和形成,只能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和与此相适应的人类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水平方面,才能找到真正的原因。在人类的幼年时期,也就是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指出的蒙昧时代的低级阶段初期,人类依靠植物果实之类生活,他们的头脑很简单,不能对比较复杂的问题进行抽象的思维,因而还不可能产生宗教观念,也不可能有什么宗教信仰活动。

宗教观念的最初产生,反映了社会生产力水平极低情况下,原始人对自然现象的神秘感。这种神秘感,是在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上,人的意识和思维能力有了相应的发展,达到足以形成宗教观念的时候产生的。这就是说,当人有了自我意识,并能把自然作为一种异己力量,在支配着人本身和人周围的一切事物,因而产生了最初的宗教观念。据有关考古史料证明,人类最早的宗教观念和宗教仪式出现在原始社会旧石器时代的中、晚期。当时,原始人已经形成某种与死后生活相联系的灵魂观念,并产生了氏族成员埋葬死者尸体的仪式。

在原始氏族社会,人们不知道自己的身体构造,不懂得作梦的科学道理,认为梦境里的景象不是人身体的活动,而是独特于人身体外的灵魂活动。人活着,灵魂寄居于人身体之中;人死后,灵魂就可以离开人身体而单独活动,便产生了灵魂不死观念。后来,人们把这种灵魂观念扩大到他们所接触的自然界的万物,又产生了万物都有灵魂观念。人们面对纷繁复杂和变幻莫测的各种自然现象,觉得在自己周围的各种事物中都存在着超自然的力量,这种力量主宰或影响着自己的生活,进而把这种力量神秘化、人格化,作为神灵加以崇拜,并企图通过祈祷、祭礼、舞蹈、音乐等形式对其施加影响,使之给人类带来“恩赐”。在原始社会的各个阶段中,尽管宗教观念的内容日益增多,崇拜仪式也日趋复杂,但人们幻想中主要反映为对自然力量的崇拜和氏族祖先的崇拜。至于其它的崇拜对象都是这两个主要崇拜对象衍化而来的。由于氏族社会是一个无阶级的社会,人们幻想中反映的仅仅是对于自然力量的歪曲、恐惧和崇拜。由此可见,原始社会人类生活同自然界之间的矛盾,是原始宗教观念和崇拜仪式的基础。

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宗教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最深刻的社会根源,就在于人们受这种社会的盲目的异己力量支配而无法摆脱,在于劳动者对剥削制度所造成的巨大苦难的恐惧和绝望,在于剥削阶级需要利用宗教作为麻醉和控制群众的重要精神手段。随着阶级的形成,国家和王权的产生,宗教也不断发生演变。从原始的多神教演变为一神教;从“自发宗教”发展为“人为宗教”;从部落宗教发展为民族宗教或国家宗教。由于阶级的出现,形成了阶级和阶级压迫,宗教也赋予了阶级的内容,自然宗教也逐渐演变为奴隶主阶级利益服务的宗教,它神化王权和剥削制度,成为统治阶级的精神武器。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物质财富和剩余产品也随之日益增多,社会上开始有了私有财产,富有的人家开始蓄养奴隶,剥削奴隶的劳动,使奴隶为他们生产更多的剩余产品,这就开始分化为奴隶和奴隶主两个对立的阶级,而奴隶主阶级利用手中掌握的国家政权,镇压奴隶的反抗。在奴隶制社会中,广大劳动人民除受自然力量的压迫外,又增加了社会力量的压迫。奴隶们为了摆脱这种阶级压迫,在历史上曾不断出现奴隶暴动。这种奴隶暴动的结果,最多也只是摆脱旧的枷锁而又带上新的枷锁。因此,人们对社会力量的压迫同对自然力量的压迫一样,感到难以理解和捉摸,就把希望寄托在宗教信仰上,祈求"来世"的幸福或者死后灵魂升入"天国""极乐世界"。随着奴隶制社会的演变,许多弱小的古老民族被征服或同化,走向灭亡而不复存在。一些民族宗教吸收其它宗教的某些教义,从而发展成一种新的宗教。有些宗教则随着世界性帝国的建立及其对外扩张而发展成世界宗教(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这是人类历史出现帝国后宗教发展到最完备的形态,是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之间政治、经济、文化交往日趋频繁在思想领域中的反映。它所信奉的神不再是某一民族特有的保护神,而被认为是宇宙的最高主宰;它的信仰者不只限于某一民族的人,许多不同民族的人可以信奉同一宗教;它具有系统而完整的教义,有较严密的教会组织和受过系统神学教育的教职人员。由于统治阶级的提倡和扶植,世界宗教得到长足发展,并成为某些国家的国教,至今极大地影响这些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

宗教是在人类认识世界的漫长过程中,随着人类思维能力逐步提高而产生的。宗教的产生和发展,说明人类从最初不能抽象地思考比较复杂的问题发展到能够抽象地思考比较复杂的问题,这标志着人类的思维能力提高到了一定水平。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否具备宗教观念,几乎是非人与现代意义上的有抽象思维能力的人之间的一种界线。

随着人类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随着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不断发展,人们逐渐认识了天体构造和运动的规律、地球起源和形成的规律、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等等,这就为近代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建立和发展创造了条件。但是宗教的消亡要晚于阶级消灭和民族融合,不是一朝一夕能出现的。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宗教存在的必然性、现实性和长期性,在此基础上确立我们的立场和观点。

五、宗教与哲学是什么关系?

马克思主义认为宗教与哲学是远离社会物质经济基础的意识形态,虽然它们与物质存在条件的联系被一些中间环节弄模糊了,但这种联系是存在着的。宗教与哲学一样,都是由社会经济基础来说明的上层建筑。宗教是在最原始的时代从人们关于自己本身的自然和周围的外部自然的最原始的观念中产生的。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宗教经历了由氏族宗教到国家宗教、世界宗教的发展历程。无论宗教采取何种形式,都要对上帝、神灵、灵魂和来世生活作出回答。对这些基本问题的不同回答分别形成了有神论的唯物主义哲学和唯物主义无神论的世界观。任何一种宗教都是对上帝或其他神灵的崇拜,对灵魂不朽的信仰和对来世生活的追求,因而任何宗教都包含着有神论的唯心主义哲学或这种哲学的萌芽。宗教与哲学有着密切的关系,宗教的起源与唯心主义的哲学有着天然的联系。在远古时代,人们还完全不知道自己身体的构造,并且受梦中景象的影响,于是就产生一种观念:他们的思维和感觉是寓于人体中而在人死亡时就离开身体的灵魂的活动。从这时候起,人们不得不思考这种灵魂对外部世界的关系,产生了灵魂不死的观念。同样,由于自然力被人格化,由于智力发展中自然发生的抽象化的过程,最初的神产生了。随着宗教的向前发展,这些神愈来愈具有了超世界的形象,由于氏族、部落融合以至统一王朝的建立,在人们头脑中,从许多神中产生了一神教的唯一的神的观念。因此,思维对存在、精神对自然界的关系问题,全部哲学的最高问题,像宗教一样,其根源在于蒙昧时代的狭隘的观念。哲学家依据他们对思维与存在关系的不同回答分成了两大阵营。凡是断定精神对自然界说来是本原的,从而归根到底以某种方式承认创世说的人,组成唯心主义阵营。凡是认为自然界是本原的,则属于唯物主义的各种学派。任何宗教神学在回答哲学基本问题时都属于唯心主义的阵营,任何无神论都属于唯物主义的各种学派。

唯心主义哲学与宗教神学实质上是相通的。唯心主义的实质在于把心理的东西作为最初的出发点,从心理的东西引出自然界,然后再从自然界引出普通人的意识。哲学唯心主义不过是隐蔽起来的、修饰过的鬼神之说。一切唯心主义者,不论是哲学上的还是宗教上的,都相信神灵、启示、救世主、奇迹创造者,至于这种信仰是采取粗野的、宗教的形式还是文明的哲学的形式,这仅仅取决于他们的教育程度。从哲学的发展来看,唯心主义与宗教神学是一致的。古希腊罗马哲学的原始的自发的唯物主义不能彻底了解思维对存在的关系,弄清这个问题的必要性引出了关于可以和肉体分开的灵魂的学说,然后引出了灵魂不死的论断,最后引出了一神教。

六、宗教与政治是什么关系?

宗教神学把万物的起源归因于神,自然把政治的起源也归因于神,因而导致以宗教为政治的支柱,用精神现象说明政治现象的唯心主义,也必然把政治权力神圣化。马克思主义否定政治起源于神,认为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作为经济的集中表现和上层建筑组成部分的政治是由一定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构成的经济基础决定的。政治与宗教一样,在原始社会起源于该社会的经济基础,二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几乎浑然一体,表现为宗教与政治高度结合的神权政治。在阶级社会,随着社会分工的扩大,宗教与意识形态的其它形式和上层建筑的其它部门日益分离,与政治的界限也日益明显,逐渐沦为阶级斗争的工具。这是因为,宗教既是观念性上层建筑,又是体制性上层建筑,既可作为思想观念去影响群众,又可作为社会组织去统辖群众,从而容易为社会政治斗争的各方利用。宗教成为政治斗争和阶级斗争的工具,表现在它往往被统治阶级利用作为巩固统治秩序的精神支柱。

统治阶级利用宗教巩固自己的统治秩序,采取的主要形式有:把某一宗教定为全民性信仰的宗教,使其成为国教。国教在封建国家是十分普遍的现象。资产阶级革命后,宗教宽容和信仰自由逐渐被接受为现代政治的思想原则。宗教为统治阶级利用的另一形式是政教合一。政教合一是政权与宗教权合一的政治现象。在封建社会,各封建国家用国教作为统治思想,政教合一现象很普遍。资产阶级革命后,政教合一现象开始减少,但在某些国家和地区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1959年民主改革前的中国西藏地区就是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统治阶级对宗教的利用是把宗教当作使下层阶级就范的统治手段,以巩固统治为目的。

宗教与政治的关系,不但表现为它与统治阶级的关系,而且表现为它与被统治阶级的关系。在宗教是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社会中,被统治阶级的政治运动往往借用宗教观念,运用宗教语言,使政治运动披上宗教外衣,才能动员和组织民众。同时,一切革命的社会政治理论大体上必然就是宗教异端,所以异端常常与被统治阶级联系在一起,发展为以下层群众为主体的宗教运动。在基督教世界,异端运动往往通过宗教形式,或多或少地反映出奴隶、农民、平民或市民的社会政治要求,成为下层民众反抗统治阶级压迫的重要形式。

人类社会几千年的历史经历了许多政治变革、经济进步和社会变化,一些历史悠久的宗教经历了一切变故依然存在,究其原因,除了宗教作为意识形态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之外,根本原因在于这些宗教为适应社会政治变化而进行了改革。宗教改革一般包括教义理论的改革和组织制度的改革,改革的动因在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16世纪欧洲的宗教改革运动是欧洲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制度的一次决战。这场运动除了造成一大批脱离天主教会的新教宗派外,还促进了欧洲各国的民族独立和资本主义制度的发展。

历史上一些伟大的变革常有宗教的变革相伴随。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的社会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发生了根本变化,中国的宗教也适应新的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变革。天主教、基督教内进行的反帝爱国运动割断了教会同帝国主义的关系,肃清帝国主义的影响,实行中国教会自治、自养、自传,独立自主自办教会。中国的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则废除了宗教中的封建剥削和封建压迫制度。1959年在西藏开展的民主改革,废除了西藏社会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中国宗教在20世纪50年代所发生的这些变化使各宗教组织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再是帝国主义、封建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控制和利用的工具,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爱国统一战线的组成部分。

七、宗教与道德是什么关系?

马克思主义认为宗教与道德都是社会意识形态的形式,同属上层建筑的范畴。宗教是以幻想的超人间的形式来表现现实世界中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异己力量。道德是调整人们的行为以适应一定社会体系中的人际关系的规范。离开社会经济关系这个基础,宗教和道德就都失去其存在的客观根据。道德伦理比宗教更接近于社会的物质经济基础。物质生产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人们在从事物质生产活动的过程中,必然要调整彼此的活动与行为,道德规范便由之而产生。宗教为道德增加了神圣性和超越性,使道德更具有威慑力和普适力。道德是人与人社会关系的反映,人的道德行为也就受客观的社会关系的制约。当人的道德行为符合于其赖以产生和存在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和需要时,就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肯定,否则就会受到谴责。

各种宗教教义体系及神学唯心主义把道德和宗教道德等同起来,他们往往把社会生活中一切主要的道德规范都说成是源于神启的“宗教道德”。其实,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构成一切道德规范的客观基础,道德规范是人际社会关系的反映。但是,人在观念中可以表现为感性的人,也可以异化为非感性的神。世俗道德是以感性的人与人的世俗关系为基础,调整人们的行为的规范和准则。宗教道德是以感性的人与非感性的神之间的宗教关系为直接根据,使人的行为适合于人与神关系要求的规范和准则。各种宗教体系中的道德都有两个组成部分,一是涉及人与神关系的行为规范;二是涉及人与人关系的行为规范。宗教中神的神性是社会的人赋予的,人与神的宗教关系实质上依赖于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宗教中涉及人与人关系的行为规范本质上是人与人社会关系的社会道德,是把世俗道德神圣化。

宗教与道德同为社会意识形态,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宗教与道德之间的相互影响,既为经济基础所决定,也随着经济基础的变革而发生相应的变化。在原始社会,原始宗教通过宗教神话和宗教礼仪来强化道德的社会影响力。在阶级社会中,统治阶级总是利用宗教为自己的阶级利益服务,用神和天命的安排来神化现在的统治秩序和人与人的阶级关系,用来世的天堂使被统治阶级安于现实的苦难。在阶级社会中,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它或者为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利益服务,或者当被压迫阶级变得足够强大时,代表被压迫者的利益反抗统治阶级的压迫。宗教对道德的影响也体现在这两个方面,即把统治阶级的道德神圣化和成为被统治阶级反抗统治阶级的道德的宗教外衣。

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宗教与道德的关系具有与以往阶级社会不同的特点。经过宗教制度的改革,我国的佛教、道教和伊斯兰教中的封建剥削制度被革除;天主教、基督教中开展的反帝爱国运动使得这两个宗教成为中国人民独立自主自办的宗教。我国的宗教已不再是剥削阶级利用的工具。宗教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存在是因为还存在着宗教赖以存在的条件。在社会主义时期,虽然宗教道德中涉及人与神关系的部分仍然是约束信教群众行为的准则和规范,但是宗教道德中涉及人与人关系的部分,如佛教的“五戒十善”,基督教、天主教的“十诫”等等,与社会主义的道德有某些共同之处。宗教信徒以宗教道德中涉及人与人关系的世俗性道德约束自己的行为,与社会主义社会所提倡的道德原则对人们行为的要求并不冲突。这是宗教能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一个重要方面。社会主义的道德应该吸收宗教道德和教规、教义中的某些积极因素,宗教道德只有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才能存在。

八、宗教与艺术是什么关系?

马克思主义认为宗教与艺术同属社会的上层建筑,都是社会意识形态,二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艺术产生于人类的社会生活,宗教活动属于社会生活的内容,宗教与艺术的起源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原始社会,宗教与艺术浑然一体。原始人认为神灵主宰一切,他们生产和生活中的各种重大事件往往以宗教性的活动或仪式作为开端或结束,形形色色的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及巫术等初级形式的宗教活动,是人类原始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始艺术反映了这些活动,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原始艺术还不是为着纯粹审美的目的,而是为着实用的或功利的目的进行活动。这种实用的或功利的目的常常体现在图腾崇拜或巫术活动中。原始宗教与原始艺术浑然一体,并不意味着艺术为宗教所产生。这是因为艺术产生于生产实践和社会生活,原始宗教不等于全部社会生活。原始艺术不但服务于原始宗教,也服务于原始的政治、伦理、教育等。而且,原始宗教本身也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宗教对艺术的影响,归根结底也反映了经济基础的间接的、但是决定性的作用。在艺术起源中产生作用的各种非根本的因素中,宗教的作用居于突出的地位。

人类的生产实践和社会生活是艺术产生的基础,也是艺术发展的动因。生产实践和社会生活的发展,为艺术提供了不断发展的思想内容。宗教作为社会生活的组成部分,对艺术的发展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这不仅表现在中外艺术史上相当长的历史阶段以宗教艺术为主导,而且表现在人类艺术宝库中相当一部分的稀世珍宝与宗教有关。宗教如此深入广泛地影响艺术的原因首先在于宗教是一种具有世界观、人生观意义的社会意识形态,历史上宗教意识形态曾占有统治性的地位;同时,宗教的许多活动离不开艺术,需要利用艺术作为表现形式,许多艺术形式也就在宗教活动中得到发展;此外,各种宗教的传播也必然导致各地区各民族艺术的交流,从而促进艺术的发展。另一方面,宗教在历史上也起过阻碍艺术发展的作用,如伊斯兰教禁止在雕刻绘画中表现动物,造成造型艺术的落后;十字军东侵使阿拉伯国家的艺术受到野蛮的摧残。

在宗教影响艺术的同时,艺术也对宗教产生反作用。在历史上,艺术作为宗教的宣传手段,对于宗教的广泛传播和宗教的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艺术对宗教的作用也具有两面性,世俗艺术的发展,特别是无神论的或者反宗教的艺术的发展和传播,起到抑制宗教发展的作用。宗教艺术是艺术史中一个十分显著的现象。宗教艺术是宗教与艺术的结合,是宗教思想和情感的艺术表现。宗教艺术的题材虽是宗教,它的根子是现实生活。宗教艺术与世俗艺术并立并存,并且相互渗透、相互影响。在现代社会,由于世俗艺术的强烈影响,宗教艺术也出现了多样化和现代化的趋势。

九、宗教与科学是什么关系?

科学是反映客观规律的知识体系,科学知识萌发于人类早期的社会实践,古代文明已包含许多近代科学得以发展的因素。由于人类社会实践和认识的历史局限性,古代的科学知识在很长的历史时期一直附属于在思维方式上尚未摆脱想象性和猜测性的自然哲学体系,甚至寄生于宗教神话中。在中世纪,科学成了神学的分枝。科学与宗教的历史混合状态随着人类社会实践和认识的发展而逐步解体,科学从自然哲学体系和宗教神话中分化出来,成为实证性的科学。1543年,哥白尼《天体运行》一书的出版,是近代科学与宗教世界观彻底决裂的第一次宣告。从此自然科学便开始从宗教神学中解放出来,科学的发展从此便大踏步地前进,科学与宗教走上了公开冲突的道路。

科学与宗教在本质上是对立的。科学不承认任何超自然的力量,反对用超自然的原因和力量去证明任何自然现象及其发展过程。宗教就其本质而言就是对超自然力量的崇拜,相信超自然的上帝和神灵主宰世界。宗教的本质决定它否认客观存在的必然性和规律。对超自然力量的肯定和否定,决定了宗教与科学在本质上的对立是不可调合的。在认识方法上,宗教与科学也是根本不同的。自然科学从物质的各种实在形式和运动形式出发,去认识事物的各种联系并尽可能地用经验去证明。宗教认识其信仰对象的基本方法是信仰主义,依靠超经验、超理性的启示或神秘主义的直觉。在社会作用方面,宗教与科学也是大相径庭的。科学技术的发展造成巨大的社会生产力,从而推动社会的发展。马克思主义把科学看作是最高意义的革命力量。虽然宗教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也通过宗教运动对社会发展起过特殊的推动作用,但一般说来,宗教在历史发展中是一种保守的因素。因为宗教往往把现存的社会制度当成神意的体现,看成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

历史上,科学在每一领域取得的任何重大成就,都意味着在这个领域内自然规律的发现和对超自然力量的否定,意味着把神秘的作用和无知的影响从这个领域中清除出去。17世纪以来,近代实验科学所开始的从自然界各个领域中清除上帝主宰作用的进程势不可挡。从17世纪到19世纪,由笛卡尔、康德、拉普拉斯、达尔文所代表的进化理论在天体物理学、地质学和生物学中取得了重大成就,形成了与上帝创世信仰直接对抗的天体演化说、地质发展观和生物进化论。19世纪以来,自然科学的重大发展导致对自然规律更完善的表述。如现代物理学为经典力学、相对论和量子力学找到了它们各自适用的条件和范围,把研究高速运动的相对论,研究常规运动的经典力学和研究微观世界的量子力学有机地统一起来,进一步证明了神学世界观的臆测成分。自然规律的新发现,自然科学的新进展,总是必然地导致对宗教神学的进一步认识。

十、宗教与迷信是什么关系?

宗教与迷信是一回事还是有区别,这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现实问题。正确区分宗教和迷信的界限,对于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至关重要的。

我们认识一切事物,“必须注意它和其他各种运动形式的共同点。但是,尤其重要的,成为我们认识事物的基础的东西,则是必须注意它的特殊点,就是说,注意它和其他事物运动形式的质的区别。只有注意了这一点,才有可能区别事物。”(《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83页。)我们不仅要认识宗教与迷信的共同点,而且更重要的是认识它们的特殊点。只有这样,才能分清楚什么是宗教,什么是迷信。

宗教与迷信都是以有神论观念作为它们的思想基础,相信和崇拜神灵或超自然力量,这是它们的共同点。宗教发展史上早期的原始宗教,是“多神教”或“拜物教”,是不定型,不成熟的宗教,如有的没有宗教教义,没有宗教组织,甚至没有宗教名称。这种原始宗教所包含的内容:一是人们头脑中有了有神论观念,这是产生宗教的一个条件;二是人们对“人格化的神和代表他们的偶像”有了举行祭祀的仪式,以祈求大自然物的神灵降福消灾;三是社会上出现主持祭祀的人员,最初是由氏族酋长兼任,以后才有专职人员。在整个原始社会里,宗教和迷信的界限很难分清楚,形成宗教和迷信并存的状态。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才产生了定型的、完备的、系统的宗教,如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犹太教、印度教、道教等等。从此以后,以巫术驱鬼为特征的迷信活动逐步从宗教中分离出来,形成一种粗俗的鬼神迷信。在我国历史上,有些鬼神迷信早在奴隶社会就存在,但大部分是在封建社会产生的。因此,一般地把这种鬼神迷信称为封建迷信。

宗教与封建迷信是有着明显区别的。宗教是一种特定形式的思想信仰,是一种世界观,只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54页)宗教还是一种一定形态的文化现象,不论在哲学、文学、艺术、伦理等社会学领域还是医学、化学、天文学、生命学等自然科学领域中,都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在历史上,宗教成为世界各国人民进行文化交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宗教还是一种同一思想信仰的人们构成的一种社会实体,也就是与宗教信仰、宗教感情相适应的宗教仪式和宗教组织所构成的一种社会实体。对于正常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动,只要引导的好就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民族的团结。封建迷信是从有神论观念派生出来的,但并不是宗教。在我国,封建迷信主要是指那些神汉、巫婆和迷信职业者利用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巫术,进行装神弄鬼、妖言惑众、骗钱害人的活动,如请神降仙、驱鬼治病、相面揣骨、测字算命、看风水等等。这类封建迷信活动,起着破坏社会秩序、扰乱人心、损害群众身体健康的作用。此外,我国真正信仰宗教的人并不多,但信鬼神和命运的却不少,他们有时也烧香叩头,求神保佑。如果我们把宗教和迷信当成一回事,势必把凡是信鬼神和命运的人都看成是“宗教信徒”,这不仅在理论上是荒谬的,而且在实践中也是有害的。

我们党和国家在对待宗教信仰和封建迷信活动以及一般迷信活动上,历来有明确的政策界限。对于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主要宗教,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保护正常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动。对于已经被取缔的一切反动会道门和神汉、巫婆,一律不得恢复活动。凡妖言惑众、骗钱害人者,一律严加取缔,并且绳之以法。我国刑法第99条规定:“组织、利用封建迷信、会道门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第165条规定:“神汉、巫婆借迷信进行造谣、诈骗财物活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对于以看相、算命、看风水等为生的迷信职业人员,主要是进行教育、规劝和帮助他们劳动谋生、自食其力,不要再从事这类利用迷信骗人的活动,如不遵守,也应当依法取缔。对于群众的一般迷信活动,只能采取教育引导的方法,通过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破除迷信观念。

当前,在一些地方值得引起注意的问题,一个是早已被取缔的神汉、巫婆死灰复燃,迷信职业者也重操旧业,使封建迷信活动有所抬头。少数基层干部分不清什么是正常宗教信仰,什么是封建迷信活动,有的甚至支持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另一个是部分群众不仅信仰宗教的动因层次低,而且宗教意识也较差,只知教规而不知教理,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因而,把宗教信仰和鬼神迷信混淆在一起,也助长了封建迷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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